協助無證12歲男童肖友懷(懷仔)匿藏香港達9年多的事件令人關注,其66歲外婆周紹璇更被入境處控以「協助、教唆、慫使或促致違反逗留條件罪」。周紹璇早前已經承認控罪,並於今天(10日) 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,被判監禁4個月,緩刑3年。
辯方律師潘熙代表周紹璇求情,指出感化官曾經對被告進行3次會面和1次家訪,認為其重犯的機會微;此外,由於周紹璇需要到深圳照顧懷仔,以及76歲的丈夫,故不建議被告接受感化:加上,事件公開後,周紹璇被網民惡搞,又遭鄰居取笑,已經得到間接的懲罰。辯方又呈上多封求情信,包括懷仔親手撰寫的書函,希望裁判官從輕發落。
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認為周紹璇的供詞可信,而且被告是為了照顧懷仔,才以身試法,又在得悉一名無證少女墮樓的事件後,擔心懷仔安全而自首。裁判官又表示,考慮同類案件大多判以非即時監禁,亦姑念被告初犯且案情特殊,決定輕判,但不希望是次判刑,成為日後同類案件的判刑指標。
對於會否安排返回內地居住的懷仔來港,周紹璇表示現在不知如何是好,但希望盡快跟孫兒見面。